每逢节假日儿女归来,老人享受着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,心里充实兴奋;可节日结束之后,儿女们像燕子一样纷纷从老人身边飞走,很多老人变得心情低落、疲惫无力、食欲不振、失眠烦躁,直接影响身体健康。
尊老敬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赡养老人更是作为一项法律规定需要每个人遵循。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“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”。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中也有规定:“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。”如果子女有能力抚养却不抚养,致使老人因遗弃被迫自杀、因生活无助而流离失所等,则构成犯罪,可根据《刑法》中规定,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当然,法律约束可以规范敬老行为,道德教育仍然不可忽视。老年人安度晚年才是作为子女最大的幸福。一方面,子女应形成尊老敬老的道德意识,平时多为老人提供物质供养、精神慰藉以及生活照料,没事就常回家看看。另一方面,老人也要多参加集体活动,重拾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兴趣爱好,转移自己的注意力,通过各种方式调整生活状态,让“空巢”的阴影渐渐消失。
家家有老人,人人都会老,老年人是否心情愉悦、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子女的生活和工作,尊敬和关爱老年人,使老年人拥有一个幸福安详的晚年,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期待全社会共同携手关爱老人、尊重老人,真心祝愿广大老年人老当益壮、幸福安康!
内蒙古敬老院